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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 30日晚被通知审判长身体不适
发布时间:2021-12-3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3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

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

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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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歌母亲诉刘鑫案31日宣判取消
即将一审宣判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,临时被通知取消。
 
12月30日晚,南都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,该案原定于12月3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,30日当晚律师团队被临时被通知,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取消。
 
据此前报道,2016年11月3日凌晨,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,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,被闺蜜刘鑫(后改名:刘暖曦)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。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,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
 
对于案发时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,2018年10月15日,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对刘鑫提起诉讼。今年4月15日,该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,原告提出民事赔偿207万,含江歌死亡的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往返日本开庭交通费用、翻译费用等。
 
庭审期间,刘鑫的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,称江歌遇害是陈世峰造成,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。江秋莲拒绝民事调解。该案法官宣布,双方分歧较大,择期宣判。
 
时隔半年多,12月27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透露,接到法院通知,该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。
 
据都市快报消息,江秋莲在12月27日接到法院传票后,已经从北京返回青岛,准备如期出庭。
 
“1882天的等待,总之是要有结果了。”江秋莲说,起诉刘暖曦(原名刘鑫)的初衷,只是为了要一个法律上的说法,为了给爱女一个公道,如果案件胜诉,所有的赔偿款,她不会留一分一毫,将全部通过相关机构捐给失学女童。
 
“这个决定不是被舆论逼迫,也不是被道德绑架,只是我不想亏欠任何人。江歌被害,社会给我无数的帮助和温暖,我想把这些还给社会。”江秋莲说,捐给失学女童,也是源于江歌曾被自己前夫嫌弃是女孩的缘故。
 
此次宣判,也意味着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纠葛,将迎来最终定论。
 
至于之后的安排,江秋莲表示,自己活着的每一天,都是为女儿讨还公道而努力。等陈世峰从日本服刑结束回国时,她还要再用中国法律制裁杀人凶手。
 
12月30日晚,南都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,该案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,原告方临时被通知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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